廣東廣招招標采購有限公司受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辦事處委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現對白云湖街及其轄內經濟聯社微信公眾號運營維護服務項目進行競爭性磋商招標,歡迎合格的供應商前來投標。
項目名稱:白云湖街及其轄內經濟聯社微信公眾號運營維護服務項目
項目編號:0877-19GZTP01FQ229
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伍小姐
項目聯系電話:020-37680163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
采購單位: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政府白云湖街道辦事處
采購單位地址:廣州市白云區夏花一路613號
采購單位聯系方式:李小姐 020-89676533
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代理機構:廣東廣招招標采購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聯系人:伍小姐 :020-37816286
代理機構地址: 廣州市東風東路745號東山紫園商務大廈2003室
一、采購項目的名稱、數量、簡要規格描述或項目基本概況介紹:
1.采購需求:微信公眾號運營維護服務。詳見磋商文件《第二部分 采購需求書》;2、本項目不分包組,供應商應對所有的標的內容進行響應,不允許只對部分內容進行響應。
二、對供應商資格要求(供應商資格條件):
1.符合下列規定的條件:1.1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執業許可證), (1、如非“多證合一”證照,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2、若分公司投標:供應商為非獨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須同時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總公司針對本項目投標的授權書原件。已由總公司授權的,總公司取得的相關資質證書對分公司有效。法律法規或者行業另有規定的除外);如供應商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 1.2提供2017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2018年度財務狀況報告或2019年任意一個月的財務報表復印件;或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材料復印件;1.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書面聲明;1.4提供2019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稅收的證明(納稅憑證)復印件,如依法免稅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免稅; 1.5提供2019年任意一個月的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的證明(繳費憑證)復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的,應提供相應文件證明其依法不需要繳納社會保障資金;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報價。3.本項目供應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記錄失信被執行人;②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③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同時,在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信息記錄”中查詢沒有處于禁止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記錄名單。(由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于磋商報價日在上述網站進行查詢,同時對信息查詢記錄和證據截圖或下載存檔)
三、磋商和響應文件時間及地點等:
預算金額:25.0 萬元(人民幣)
談判時間:2019年04月29日 14:30
獲取磋商文件時間:2019年04月18日 09:00 至 2019年04月25日 17: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獲取磋商文件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745號東山紫園商務大廈2003室
獲取磋商文件方式:供應商需攜帶以下資料購買競爭性磋商文件:1)提供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或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或執業許可證)復印件(1、如非“多證合一”證照,同時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和稅務登記證復印件;2、若分公司投標:供應商為非獨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須同時提供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總公司對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權書原件);如供應商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證明;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復印件;(若磋商授權代表為法定代表人,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復印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若磋商授權代表為法定代表人,則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
磋商文件售價:300.0 元(人民幣)
響應文件遞交時間:2019年04月29日 14:00 至 2019年04月29日 14:3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
響應文件遞交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745號東山紫園商務大廈2003室
響應文件開啟時間:2019年04月29日 14:30
響應文件開啟地點:廣州市東風東路745號東山紫園商務大廈2003室
四、其它補充事宜:
五、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伍小姐
項目聯系電話:020-37680163
六、采購項目需要落實的政府采購政策:
《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暫行辦法》(財庫〔2011〕181號)
《財政部 司法部關于政府采購支持監獄企業發展有關問題的通知》(財庫〔2014〕68號)
《財政部 民政部 中國殘疾人聯合會關于促進殘疾人就業政府采購政策的通知》(財庫〔2017〕141號)
《關于開展政府采購信用擔保試點工作方案》(財庫〔2011〕124號)
